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国土交易保证金业务办理的通知
各承办银行: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关于优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流程批示精神,提高我市国土交易保证金业务办理效率,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我中心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和国土交易保证金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升级和优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竞得人国土交易保证金转价款业务办理
承办银行安排专人凭加盖我中心行政公章的解冻通知书和加盖银行印鉴章的转款凭证,在2个工作日内将竞得人国土交易保证金作为定金划转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并将“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缴款书”回单及时反馈我中心。
二、非竞得人国土交易保证金退还业务办理
已与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国土交易保证金网上自动退款功能的银行,实行网上自动退款;未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土保证金自动退还功能的银行,由承办银行专人凭加盖我中心行政公章的解冻通知书和加盖银行印鉴章的转款凭证,在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并将转账(电汇)回单反馈我中心。
我中心将对2020年12月31日后发布公告的国有土地出让项目,停止采用手工退款方式办理非竞得人国土交易保证金退还业务。请各承办银行抓紧与我中心对接,及时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土保证金自动退还功能测试。逾期未完成的,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人:王杜娟 0717-6851044(财务科)
阮 明 0717-6851417(信息科)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