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和不动产交易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和个人,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切断病毒传播路径、严防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市住建局关于全市房地产市场暂停营业的紧急通知》要求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严格落实2020年1月26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要求执行。同时,要开通“绿色通道”,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及时整理补齐相关档案材料,确保经得起各方面的巡视巡察和监察审计。
二、暂停交易活动和不动产交易登记事项办理。对原定于2020年2月1日起交易(开评标)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的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除外)延期进行,对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事项暂停办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交易公告和通知信息。不动产档案证明查询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和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三、坚决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坚决保证政令畅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以最严作风和纪律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战。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