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宜昌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部分采购品目执行方式的通知
市直各采购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宜昌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宜公资交〔2020〕26号)部分采购品目执行方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类项目执行方式调整
取消装修工程(B07000000)、修缮工程(B08000000)网上商城采购。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装修或修缮工程,投资概算60万元(含)以上的,全部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二、服务类项目执行方式调整
取消信息技术服务(C16000000)中的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C1605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C16060000)、运行维护服务(C16070000)、运营服务(C16080000)、信息技术咨询服务(C16090000)网上商城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三、其他采购品目执行方式不变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6月24日起,对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工程定点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品目交易功能予以关闭。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致电0717—6219070、6219005咨询。
特此通知。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