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劳务派遣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院劳务派遣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劳务派遣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宜昌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需求:
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公司1家。
2.采购限价:服务管理费50元/人/月
3.供应商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采购人的需求,为现有的聘用人员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出现空缺时招聘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相应人员及时补充,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
(2)负责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代发所有人员的工资和相关福利,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社保手续并足额缴纳社保(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特殊情况下可垫付派遣人员工资、社保等,每月不超过35万元,供应商需提供可垫付资金承诺书。)
(4)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履行协议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本次报价为每人每月的费用,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5.付款方式:每月支付。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各供应商按要求将报价单密封和其他报价文件一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9:00时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报价单、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可垫付资金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814室
2.联系人:覃斯伟
3.联系方式:6856638
附件:报价单及承诺书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