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通告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开展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2年11月下旬起,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续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工程造价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预算绩效咨询评价服务等12个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已经发布征集公告,详情请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集中采购目录内其他品目的实施情况另行通知。
二、实施方案

三、征集结果运用
通过征集活动确定的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其服务对象包含但不限于宜昌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其业务承接范围包含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网上商城对应品目的采购人订单。
四、特别提醒
目前,网上商城已入驻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其服务资格相应终止;如供应商有意愿参与2023年网上商城的业务承接,须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本通告要求参与相应的征集(投标)活动。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