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 2022-08-18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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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结合筑堡工程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联合西陵区镇平路社区开展“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西陵区镇平路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制作项目

二、项目预算价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法治文化广场阵地位于镇平路社区镇镜山公园旁小广场 。(察看现场可联系镇平路社区)

2.法治文化广场应具有醒目的法治文化主题标识,突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部门特色和社区法治内涵,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宣传内容要充分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党内法规要求,广泛运用格言、警句、谜语、漫画、典故、故事、案例、图片等多种形式,准确无误、通俗易懂解读阐释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理念。(法治文化主题标识和宣传内容应在投标设计方案中显示,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设计方案、主题标识、宣传内容等进行修改完善)

3.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并有不少于6个种类的展现形式(雕塑、碑刻、石刻、浮雕、灯箱、版画、牌匾、楹联、廊架、橱窗、草坪牌、电子屏等),各类载体应布局合理、疏密有序、错落有致,同时应结合法治宣传设置便民设施,便于居民驻留学习和休憩。

法治文化广场应包含的展现形式和要求如下:

形式

要求

橱窗

可以用宣传栏的形式呈现,不得低于4块宣传栏,连体或者分段式设计,单个宣传栏尺寸不得小于3*2.8米,必须采用防锈的镀锌钢材料制作。

雕塑

(景观小品)

宽度不小于3米,高度不小于2.4米,有底座支架支撑的结构性景观小品,主体结构材质应采用不易生锈的坚固材料,包括镀锌钢喷漆、实木、钢结构等构成,配合PVC覆盖组成。

 

廊架

形式尺寸不限

楹联

形式尺寸不限

牌匾

形式尺寸不限

版画

形式尺寸不限

草坪牌

形式尺寸不限,制作不得低于2

 

座椅

防水防晒户外座椅,长度不得小于1.2米宽度不得小于0.4米,不得少于2组。

其他

供应商可自行增加符合要求的载体形式

 

主办单位: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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