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注册填报事项的工作提示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3日《工作提示》要求,各代理机构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申报工程建设项目注册时,其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必须与省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赋码保持一致,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已取得发改部门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是否存在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应选择“是”,并在“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栏填写准确的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二、工程建设项目暂未取得发改部门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但需先行开展前期规划、可研、咨询招标的,“是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栏应选择“否”,“是否存在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栏选择“否”,不填写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但其后续招标应在取得发改部门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后,按本通知第一条要求重新进行项目注册。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在工程建设项目注册环节,加强检查核对并及时纠错,确保我市交易数据上传国家、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的准确性。
特此通知。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