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政府采购示范文本的通知

日期: 2021-08-05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量: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文件声明承诺制相关证明事项清单(试行)》,并对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示范文本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调整类别

本次共调整6个类别的示范文本:1.宜昌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不见面开标);2.宜昌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3.宜昌市政府采购工程类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4.宜昌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询价文件示范文本;5.宜昌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文件示范文本;6.宜昌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示范文本。

二、示范文本调整内容

上述6个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环节中需要由供应商提供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8个方面的相关证明,现统一调整为提供书面声明(承诺),示范文本给出了声明承诺格式。

三、示范文本上线时间及要求

新版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将于2021年8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各县市区中心和有关单位在采购文件编制和实施项目评审时应按新版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要求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717—6219070,0717—6219005。

特此通知。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