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在宜昌城区正式实施

日期: 2020-12-28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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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卢小凡)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签订了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合同,这标志着宜昌城区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正式实施,此举将推动宜昌营商环境财产登记指标进一步提升。

据介绍,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因非主观故意过失行为登记错误造成的不动产权利人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额最高350万元,累计责任赔偿额最高2500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最高50万元,同时,追溯期可达12年。

据了解,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不仅是营商环境一项重要考核要求,而且是对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这一创新举措的实施,将较大程度减轻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压力,化解履职风险,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同时,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为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