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 2020-12-09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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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季浩)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20〕98号),我中心被授予为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争创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创优“e登记·星服务”品牌,推行党员亮身份、服务亮承诺、工作亮标准、担当亮作为“四亮”举措,为建设“全国一流,全省领先”公共服务平台,助力打造“五最”营商环境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