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创新推行现房公积金贷款先行担保机制
本网讯(通讯员 费思明)今年以来,随着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现房的情况增多,现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日益凸显。为有效解决这一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作为,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多次开展讨论交流,创新设立现房公积金贷款先行担保流程,有效维护群众利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城区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与期房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同,已经办理了首次登记的现房,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开发企业只有在后续放款有保障的情况下,才会配合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公积金部门放款需要购房人已经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前提是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这样,开发企业、银行与公积金进入了无解的相互制约等待中。
设立现房公积金贷款先行担保流程,即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 开发企业、公积金部门凭开发企业(抵押人)、购房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中心(抵押权人)三方签订的担保抵押合同等材料,就可以先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随后三方再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联办。不仅使购房人能够充分运用公积金政策进行购房贷款,还能使公积金部门规避抵押物悬空风险,更使开发企业及时顺利取得购房款,实现三方共赢。
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坚持广泛问需、主动作为,始终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倾力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