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日期: 2021-10-12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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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卢小凡)10月8日,市民先生在市民之家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大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窗口提交资料,很快完成审核登簿程序后,他打开手机汇办APP”,选择“宜昌——宜昌旗舰店——不动产登记——我要查”栏目, 查到了本人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流程减少了,办理速度很快,以后用起来也更方便了。” 余先生说。

图为工作人员指导办事群众查看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9月30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10月8日起在宜昌市城区全面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的启用,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具有易使用、防篡改、可核验的特点,降低了权利人管理和丢失风险,将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也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孩子入学、办户口、贷款等所有涉及不动产权证书应用方面,均可使用电子证照。相关部门可直接通过大数据管理局电子证照库调取使用,无需办事群众再出示相关证照信息。

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通过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和“卾汇办APP”及“宜格服务”微信小程序查询、下载、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同时当事人也可通过以上途径实时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图为湖北政务网查询、下载、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图为“鄂汇办”APP查询、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图为“宜格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查询、下载、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经审核予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事项,在完成登簿后自动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除国家安全、军事等保密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不使用电子证照外,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登记事项,准予登记的,全部颁发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办理。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若不动产权利人确需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的,可凭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相关材料至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办事大厅(市民之家2楼)自助打证区域或发证窗口申领,需要注意的是,领有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今后再次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化的相关登记时,应当一并交回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注销。

电子证照的全面推行,是宜昌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项举措。接下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将持续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打破各部门、各行业间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信息孤岛状态,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将更加便利。